2009年10月15日,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贵州省2009年二季度米粉食品质量检测不合格产品名单。其中误将四川白家食品有
限公司生产的“老坛酸菜味”铅超标产品发布成“四川白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”。事后,白象食品集团立即向贵州省工商局澄清了“白象根本就没有老坛酸菜味粉
丝,更不存在产品铅超标”的更正请求。贵州省工商局在接到请求后迅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,在情况属实后于10月20日对其公告进行了重新更正。现将贵州
工商局更正公告地址链接如下http://www.gzaic.org.cn/jqwj/wenjian/273.htm,希望有关媒体对此事件不要再继
续予以误报,以免给集团品牌形象造成更大影响。已经误报的媒体,希望自动更新或主动删除,谢谢合作!
特此公告
白象食品集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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